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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点击咨询》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服务热线:028-85370538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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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

金牛区、青羊区、成华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双流区、郫县、龙泉驿等成都周边各大区域

办证时间:(各区政策不同,办理时间略有差异)

所需资料:

申办许可证的申请书

营业执照

公司印章

法人代表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地址房产证复印件及租房合同复印件

办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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